云垂野

【GGAD】梦中的欢乐葬礼与七个奇异故事(完)

概要:这是一场不存在的葬礼,邓布利多希望来者能讲述一个故事……

字数:3W字,一发完。

注意:标题名和开头的葬礼灵感来源于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集。



邓布利多在参加自己的葬礼。


这真是件神奇的事情,邓布利多理应感到惊讶,却又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他穿着绣着星星和月亮的银色长袍,脸上带着轻快的微笑,迎向每个参加葬礼的客人。这是一次难得的重聚,这里有他的家人,相识已久的朋友,曾教导过的学生,也有五十二年未曾见过的对手与敌人,葬礼气氛应该是肃穆的,可是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仿佛喝了福灵剂的奇异微笑。在这个夏天的明媚日子,邓布利多和他们渡过了愉快的一天,直到夜幕来临,客人们即将散去,邓布利多也想跟着一同离去,可是格林德沃拦住了他,“你是唯一不能走的人。”邓布利多恍然,死亡已将他与生者分离。于是他要求道,“在你们离开前,不妨满足我最后一个愿望,请留下一个故事给我。”又有谁能拒绝邓布利多的请求呢?于是众人列座,在渐暗的天色下围住夏日的篝火,火焰的影子在每个人脸上跳跃。


哈利首先开口了,他看起来还有点迷惑,“我不是太会讲故事,可我确实想说点什么,如果它听起来更像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而不是有一个有开端高潮结尾的故事,请原谅。”

“没关系,哈利。很多好故事同时也是个好问题。”邓布利多鼓励道。

“好的,教授。这个故事叫做《柜子里的男人》。”

“取个好标题是成功的一半。”



在男孩生活的世界里,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柜子。当然,这个柜子并不是存放衣物而存在,而是用来放置各自的故事和命运。如果想要了解这个柜子,还是得从外观说起。每个人的柜子都有着不同的形态,取决于每个人不同的个性。有的人个性高傲讲究,柜子装饰便华丽张扬,有的人性格谨慎,柜子线条便简约流畅,柜门紧密,有的人个性坦荡开放,柜子门便总是开着一条细缝,而男孩他自己,因为小时候曾在储物间住过,柜子的形态便很接近壁橱。


尽管柜子的形态各有不同,但这终归还是为了存放每个人自己的故事。有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故事按年份分类,一格一格收纳得整整齐齐,也有的人会将自己的故事按爱情、友情、事业等不同的主题分门别类地存放,当他需要故事的力量时,总能准确地从柜子深处抽出回忆来安慰自己。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得到同样的珍视,有的人也会将不开心的故事一团塞进柜子深处,仿佛再也不想看到,任它在黑暗深处积灰。


每个人的柜子里都存放了很多故事,如果不定期查看,便很容易被遗忘。因此,不知从何时起,大家会默契地举行一年一度的晾晒节,亲朋好友会自发地在阳光下聚集起来,将柜子里存放了一年的故事一件件翻出来,一排排地摆在地上,让日光晒走故事里积累了一年的潮气。如果在晾晒节来到广场上,你会看到不同颜色的水雾从故事上升腾起来,每个人都像被带走了一年以来积累的郁气,在水雾中穿梭玩笑。更多人则会坐在亲友的故事旁耐心倾听,或者是帮助他们一起晾晒打理从柜子里拿出来的故事。


当然,并不是只有在晾晒节的时候,大家才会交换柜子里的故事。在亲人、朋友、情侣之间,柜子里故事的交换时时刻刻都在进行,虽然大部分人的柜子上都有锁,但很多时候,柜门都是虚掩的。大部分人都喜欢时不时从柜子里拿点儿东西出来。而且,在真正亲密的人之间,柜子钥匙并不是只有主人才有,父母手中就经常会有能打开孩子心锁的钥匙。


可是,男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从来没有建立过和其他人的亲密联系。直到离开寄宿家庭去学校,他才第一次体会到晾晒节的乐趣。最让他开心的是,他在学校里也有很快拥有了真正的朋友,可以互相交换柜子里的故事,而且他也有了真正的亲人和尊敬的师长。


男孩在学校里碰见了一位非常令他尊敬的老师。他从这位老师那里学会了真正的勇气与智慧,可最令他遗憾的是,他和老师虽然有过不少沟通与交流,但对老师自己的故事一无所知。男孩也曾好奇地观察过老师的柜子,那座柜子的线条轮廓很简洁,看起来有着金丝楠木的质地,柜门紧闭,最奇怪的事情在于,柜门上的锁眼有着被毁坏过的痕迹,让人不由得担心柜门是否还能正常打开。


男孩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询问老师柜子的事情,即使是在留校渡过的晾晒节上,他也没有见到老师打开自己的柜子,和他们一起晾晒柜子里的故事。后来,这成为了男孩最深的遗憾,他希望自己曾亲口向老师问过埋藏在心底的问题。


是否有钥匙能打开这座紧密的柜子呢?柜子的故事,是否曾在日光下晾晒?

 


“我想,这是个好问题。”格林德沃意外地给出了评价。

“先生,”哈利迟疑地看了一眼这位他似乎并不认识的陌生人,“谢谢夸奖。”

“哈利,你的故事很有趣。”邓布利多并没有再说点什么,他转向身边的老人,“巴沙特,你看起来似乎想说点什么。”

于是,巴希达·巴沙特开口了,银发和皱纹让她看上去仿佛下一晚就会在暖和的被窝里进入永远的安眠,可是她仍然稳稳地坐在这儿,甚至还能讲个俏皮的异国故事。她说,“我这个故事来自于遥远的东方国度,就连名字也有点奇怪,叫做《火锅搭档》。”

“火锅是什么?”哈利好奇地问道。

“孩子,你听完就明白了。”巴沙特温和地笑了下,开始了故事。

 


少年有个秘密,他疯狂地热爱辣椒。


这本不是什么大问题。从齐齐整整的超市,到人烟混杂的菜市场,从街头巷尾的大小餐馆,到寻常人家的朴实餐桌,辣椒从不缺席。层层叠叠的红黄绿色彩椒在菜摊上闪耀着多色宝石的圆润光泽,红彤彤的小米椒仿佛正朝着你勾手的小指头,想和你缔结火辣辣的口舌之约,色泽深红,表皮皱巴巴的小个儿干辣椒朴实地趴在菜贩的穷酸蛇皮袋里,却散发出千金不换的辣香味儿。


更别提辣椒还活在各色佐料里,深深浅浅的橙红色辣椒面儿,凑近深吸一口,一股直透天灵盖儿的呛香味儿便席卷而来,让人忍不住地打个火辣辣的喷嚏,眼里泛出渴望的泪花儿,调味摊上的酸辣泡椒水、香菇辣椒酱、牛肉辣椒酱、豆瓣辣椒酱、糟辣椒们虽然用紧紧实实的玻璃罐封存了复杂而辛香的调味,却无法阻挡人们将酱料与米饭、与食材亲密无间混合起来的遐想,红油带着混着肉香的辣味沁入白花花的米饭,或是在食材中融入让人三碗米饭下肚的魔力。


多么神奇的味道呀!少年甚至认为自己赤红色的头发,正代表了自己和辣椒的缘分。当少年还是个小孩子,跟着母亲去菜市场挑拣食材的时候,便会忍不住在诸多辣椒食材前驻足,甚至被街角餐厅里飘出的香辣味勾得心痒痒。在他记忆里,辣椒炒肉也曾是家里餐桌上的常客,薄而香的螺丝椒吸收了来自于五花肉的油脂香气,伴着盘底的油润汤汁,是米饭的最默契而又朴实的伴侣。味蕾上火辣辣的刺激感,被宽厚而回甘的淀粉味所包容,是最令少年回味的味觉记忆。


然而,这样的记忆随着小妹妹的诞生戛然而止。她从小身体孱弱,而且对辣椒严重过敏。在此之后,家里的餐桌上,辣椒与辣椒制作的调料都销声匿迹,一家人都吃得清淡而健康。而且,少年敏锐地发现,除了他,大家似乎都并未受到任何影响,就连他鲁莽而暴脾气的弟弟,看似嗜辣如命,也轻松地接受了辣椒的缺席。于是,少年也从来没有表达自己对辣味的渴望,随着年岁渐长,他甚至可以在经过火锅店时也绝不停驻。


是的,就算是火锅店也不能让少年停下脚步,即使他早已在心中将红油火锅封为当之无愧的辣之王者,即使他心里正在想象从热辣翻滚的红油中捞起刚褪去粉红色的嫩滑牛肉片的场景。当然,没有人知道少年的想法,虽然他已经在想象中熟练地烫过无数次毛肚与鹅肠,脑花和千叶,看过不少各色用辣椒炒制火锅底料的视频,却从未踏进过一家真正的火锅店。


这件事倒也不奇怪,在红油火锅红遍大江南北时,少年一家已经戒辣很久了,火锅店自然是决不能踏足的禁区。可这年头,街上十家餐厅,能有六家飘出火锅香味儿,大大咧咧地入侵路人的嗅觉。若是当红的店铺,店门前能齐齐整整地坐满好几排被辣香味勾走魂儿的食客们。少年经常忍不住地注意到一大群人呼朋引伴,热热闹闹地走进火锅店,满面红光地带着一身的涮后余味走出来,每个人之间都流露出自然而然的熟稔感。这是辣椒才有的魔力,舌尖的辛辣感,发麻的嘴唇,额头冒出的汗珠,足以让同食火锅的每个人卸下冷硬的面具,勾肩搭背地玩笑在一处。


可是,少年又能和谁一起分享火锅呢?如果说其它以辣味为灵魂的食物还能充作一人食,红油火锅就显得太热闹了,挤挤挨挨的八宫格足以让社交恐惧症患者都想找个同伴。少年不可能向家人提出这个奇怪的要求,而他也并没有什么合得来的朋友。


其实,少年并不是没有吃火锅的机会,他后来去外地上学,并不和家人住在一起,理应有很多一饱口福的机会。可是他智商远高于同学,虽然受到所有老师的称赞与喜爱,却很难融入同龄人的各色小圈子。少年经常看到同学们成群结队地去涮火锅,撸烤串,但似乎没人认为他适合这种场合,就连他自己也很难想象融入其中。而少年唯一的朋友多吉,家里开着一家粤餐厅,也是个口味清淡之人,更是从没想过发出火锅的邀约。


少年就这样将吃红油火锅的愿望保留到了毕业,直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意外传来,他抱着巨大的悲痛回到家,开始了照顾弟妹的生活。他每日亲手打理三餐,营养均衡又清淡,甚至都开始遗忘了自己的红油火锅梦,直到邻居家的男孩到来。


少年一家的邻居是一位独居的老太太,无儿无女,和少年的母亲很是亲近,也是看着少年长大的。那天,老太太带着一个金发少年上门,介绍说是自己的侄孙阿格。其实少年前一天就碰见过这位阿格了。他从菜市场走回家,经过一家红油火锅店,正好看见门口正在播放用辣椒炒制火锅底料的视频,才忍不住停了一小会儿。他回过神时,正好看见路边一个金发少年看着自己,仿佛知道了他暗藏的心思。他当时不禁有点羞赧,以及心思被撞破的恼怒,抬腿边走。


这一回,阿格看到他,便大剌剌地地笑了起来,不顾老太太阻拦的眼神,塞给他一袋红色包装的东西,“喏,这是给你的见面礼。”


少年低头一看,才惊奇地发现这是一包凝固的红油火锅底料,他几乎要立即冷下脸来,内心却又有点窃喜,几乎很难维持脸上通常的温和表情。老太太也忍不住地开始絮叨起自己的侄孙来,“我告诉过阿格了,你们家可一点都不能沾辣,可他硬是不肯听,这孩子可真倔,硬是要带一包自己炒的火锅底料过来,我说什么都不听,你说上人家门哪有这样的……”


少年看了眼阿格,他脸上仍带着满不在乎的笑意,眼神锐利得仿佛早就看穿了自己的小心思。少年坚持住没移开自己的眼神,半生硬半尴尬地说了声“谢谢”,回头便将那包火锅底料扔进了壁橱深处,眼不见心为净。


火锅底料可以藏起来,做火锅底料的人却一直在少年眼前晃来晃去,和他金色的头发一样打眼。虽然初见面有些芥蒂,但是少年很快就和阿格熟稔起来,毕竟他很少碰见能在智力上跟得上自己的同龄人。没多久,他们就熟悉得形影不离了,用老太太的话说,“像火和锅一样投缘。”


而像火与锅一样的投缘,少年认为,是来自于共同的口味。阿格来自红油火锅的故乡,也是个离不开辣椒的人。很快,少年便忍不住在安顿好弟妹后,溜到老太太家,和阿格一起烹饪和分享各种辣滋味的食物。他们同去菜市场的菜摊上挑挑拣拣,顶着菜贩嫌弃的目光挑走薄而香的螺丝椒,顺便带走一小袋子弹头干椒和花椒,然后一起钻进厨房,挤挤挨挨地鼓捣各色菜肴。


辣椒炒肉、虎皮青椒、皮蛋擂辣椒、水煮肉、水煮鱼、麻辣香锅……少年迷上了和阿格一起闻着辣味盛菜出锅,分食一大桶米饭,边吃边吭哧吭哧地喝水,却又忍不住扫光最后一点辣汤汁儿,然后相视一笑的感觉。十多年来,少年第一次满足了自己吃辣的渴望,他本该满足了,却又总觉得离酣畅淋漓地还差那么一点。


有一日,少年整个白天都没有听见熟悉的敲门声,直到傍晚,才听到门口响起熟悉的脚步声。他打开门,正巧看见阿格脸上带着点儿神秘的笑意,拉了他便往老太太家的地下车库里钻。还没走进去,少年便听见咕噜咕噜的冒泡声,一股霸道的香辣味儿直往鼻子里钻,鼓动得他的心都跳快了几拍。他走进去,却又有点儿失望起来,桌上满满当当地摆着牛肉毛肚鹅肠腰花脑花黄喉鸡胗酥肉,桌子中间的空心正好放一锅在火上沸腾翻滚的——鸳鸯锅。红汤上飘着挤挤挨挨的红辣椒,一粒粒的麻椒在红油里若隐若现地翻滚,而白汤里的牛肉与菌菇则冷静地上下沉浮着,鲜香味若有若有地传来虚弱的信号。


阿格仿佛没注意到任何不对,一屁股坐在红汤那一边,看着少年露出了邀功的笑容,“我实在想吃红油火锅啦,可是你都没用过我送的火锅底料,我想也许是你不爱吃辣火锅,所以特意借了口鸳鸯锅过来。牛肉火锅最清淡了,你看我还准备了三花趾五花趾吊龙肉胸口涝……我们一人一半锅,可不是正好?”少年看着阿格看似毫无机心的笑容,一小缕金发垂在额前,倍显无辜,失望被堵在胸口,只能在白汤前坐下来。


少年吃得有点心不在焉,虽然清汤锅底鲜美,胸口涝烫熟后咬起来口感爽脆不油腻,但他心思早就飘到对面的红汤锅,和吃红汤锅的金发少年身上了。红油汤底的香气在有限的空间里野性地横冲直撞,附着在衣服上的每一丝纤维里,和少年的每一个毛孔里,勾得他莫名心痒,却又挠不到实处。


阿格在对面吃得兴起,毛肚一片接一片地烫,鹅肠一根接一根地涮,少年心里仿佛有个滴滴答答的秒表,“九、八、七、六……一”,毛肚该起了,再过几秒,鹅肠也该捞了。热辣的空气里,他看见阿格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金发有点儿湿哒哒地贴在额头上,乖顺得不似平常,嘴唇被辣得有些红肿,呼呼地出着热气,少年有点愣神,只觉心尖儿有点儿发颤。


这时,阿格正准备夹起一块腰花,结果筷子状似不小心地一滑,浸满红油的腰花便一路顺畅地直滚进清汤锅了,一丝丝的红油融入牛肉清汤锅的肌理,搅乱了一锅白汤,也搅乱了少年的思绪。他抬头看向阿格,只见他脸上带着歉意的笑容,深而专注的眼瞳里闪着狡黠的光。


“要不你也尝尝红油锅的味道?”阿格夹起一片嫩牛肉,在红油锅里上上下下烫熟,出乎少年意料,他没有将鹅肠放到碗里,而是起身越过桌子,直接把筷子递到了少年唇边。


少年有点愣住,直直地看进阿格的眼睛,有碎金色在黑暗里浮动,红油的辣香气一直飘到他心尖上。他张嘴接住牛肉,一口咬了下去,又麻又香的肉汁仿佛无数个小炸弹在味蕾上爆开,辛香的滋味化作热流一直冲到心尖儿上,眼睛里冒出生理性的泪水,恍惚中黑暗里浮动的碎金色绽开成五彩色的焰火。


那片牛肉之后,少年便觉得有些食不知味,又有些怅然若失,似乎遗失了件重要的东西,可巡视己身,却又一件不少。两人草草地打扫了战场,从车库撤退。正当少年准备进家门时,阿格拉住了他,“你等着,我给你一顿真正的红油火锅。”少年真切地露出愉悦的笑意来,五彩色的焰火热闹得仿佛能从心底溅出来。


阿格没有忘记自己的许诺。才过了一天,他便敲响了少年家的大门。这次,少年被直接带到了一家火锅店的后厨。“我想着还是这里火又旺,材料又齐全。”阿格口里还说着,手上已开了灶。


这是少年最奇妙的一次食物记忆,他坐在旁边,看着阿格熟练地炒香陈皮、草果、香叶、葱姜蒜等香料,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干辣椒和花椒粒,油气催发出醇冽的香气,香气勾住他的鼻子,阿格的侧脸则勾着他的眼睛。灶上转小火,一大块早先准备好的牛油底料滑入锅中,被温暖的火力一点点的融开,被逼出曾经凝固起来的辛香气,各色花椒、辣椒也舒展出自己的形态来。


少年看过更专业的火锅底料炒制视频,知道厨师们会精心挑选不同风味的干辣椒,从表面光滑的河北子弹头到又粗又长的成都二荆条,从小个的贵州小米辣到味道冲撞的石柱朝天红,各色辛香味经过热水温煮,在漫长的干炒后完美而和谐地融入牛油,也就成了阿格手下正用着的牛油底料。一两勺猪骨高汤入锅,刺啦一声,蒸腾起的热气朦胧了阿格的轮廓,模糊了两人之间的间隔,少年闻着猪骨高汤的鲜味融入牛油的香气,只觉得心底若有若无的郁积也像牛油一样融化在锅中,暖融融一片,甚至生出点燥意来。


一切准备停当,两人在小包间里坐定。八宫格锅里生生灭灭地翻滚着火辣辣的红油泡泡,让人不由想象火苗如何温柔又急切地舔着锅底,适合红油火锅的牛肉毛肚千层肚鹅肠腰花脑花黄喉鸡胗酥肉青笋也都上齐了。红锅的烟气在两个人中间弥漫,少年心里有点发燥,便先下了筷,仿佛之前所有的等待都是为了这一顿,他终于吃上了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火锅。九秒的毛肚,十五秒的鹅肠,三分钟的鸡胗带着浓重的油辣气与麻香味划过他的口腔,唯恐不乱地到处生风点火,味蕾全面沦陷,一处不落的燃烧起来。而在火锅的战场上,两位少年的配合丝毫不乱,你烫黄喉,我便先煮下脑花,筷子在汤水中碰撞,早先划分的双方地盘界限早已模糊,直到牛肉片毛肚虾滑统统与红椒麻椒混做一团,交融一处。一盘盘食物在少年人的胃口下迅速消失,碟子慢慢堆高,两人也慢慢减慢了节奏,放慢了步伐。


少年觉得自己现在看起来可能挺狼狈,额头的汗珠沾湿了头发,眼里仍有泪意,嘴唇也火辣辣地烧着,可这些都比不上心底燃烧的燥意。隔着慢慢消散的白雾,阿格看起来也并不是太体面,嘴唇有些红肿,看起来很柔软,柔和了平时稍嫌冷硬的线条,眼瞳被辣意催得有点儿发红,却显得更像一口深谭,直勾勾地看着他。


一股强烈的辣意将少年的大脑冲得一片空白,他站起身,直直地勾住了阿格的脖子,碰上了对方红肿的嘴唇,柔软却又辛辣,可是他却一点儿也不想后退,离开唇齿舌尖这团燃烧的火。火锅食材的味道顺着舌头传递过来,“好像更辣了”,少年有点模糊地想着,然而双倍的辣劲儿顺着舌尖一路下行,一把将他心中的燥意燃成了熄灭不了的大火。红油火锅的余味在两个少年周身萦绕,锅底在小火的舔舐下咕噜咕噜地轻响。


以心为柴木,用辣椒助燃的光辉而又灿烂的火焰,在少年的世界里烈烈燃烧起来。


 

巴希达·巴沙特就这样结束了故事,安静地坐了下来,“巴希达谢谢你,这真是个美味的故事,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可能不会尝试这种神奇的食物。”邓布利多率先回过神来。

“可是为什么呢?先生。”哈利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可是听得饿极了。”

“哈利,我不如你这么意志坚定,我可能会在这种诱人的刺激中彻底上瘾,直到发生可怕的后果才会清醒过来。”

“校长先生,您太贬低自己了。”哈利有点惊诧地回应道。

“那是因为你对亲爱的校长先生了解太少。”格林德沃出乎意料地接了话。

现场沉默了一瞬,直到邓布利多再次提起,“那么谁愿意来讲下一个故事呢?”阿不福思站了起来,刻意没看邓布利多,“咱们事先说好,我的故事可没这么文雅,大家随便听听,故事的名称叫做《山羊和女孩的迷宫》。”

“听起来像是个童话故事。”哈利的椅子变成了沙发,腿上也出现了大而温暖的抱枕,他期待地调整了下自己的坐姿。


 

有一只执拗的山羊。它曾经和一个女孩一起玩耍。


她只是个寻常的女孩,身体不好,可是爱笑,就连看见山羊追着蝴蝶跑都能笑个不停。她也有不寻常的地方,当她不开心的时候,便会藏到自己的迷宫里去。


当地人都感到害怕,编了不少故事来描绘传说中阴森又恐怖的迷宫。迷宫降临的时候,田间割麦子的农夫,正在挤奶的女工,打铁的工匠,裁剪衣料的裁缝都会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枝叶繁密,光线暗淡的迷宫岔路口,直到走断腿才能找到迷宫的出口。


可山羊知道,这些故事都是当地人编出来。割麦子的农夫不小心在田间打了个盹儿,挤奶的女工思念远行的情人,慢了手脚,打铁的工匠弄丢了锤子,心不在焉的裁缝剪坏了珍贵的衣料,可这些如果都是因为意外进入了迷宫,那所有的疏忽都能得到解释,毕竟谁不知道女孩那座可怕的迷宫呢?


可是山羊从不害怕,对它来说,迷宫是一座游乐场,而且,它总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女孩,这是它和她之间秘密。每当山羊进入迷宫,它都会在蹄下发现一个金色的毛线团,毛线团在前面滚啊滚,它跟着毛线团走啊走,行过树荫的穹顶,穿过粘人的花廊,它总能发现小女孩的踪迹。女孩看到它,会开心地给它拍掉身上的树叶和花梗,然后迷宫就消失了。它和她终于结束了一场捉迷藏的游戏,可以回家吃饭了。


有一天,女孩又消失了,山羊很快意识到,这一次是真正的消失。它每天都去原野的高处眺望,却一直没有发现那座熟悉的迷宫。于是,山羊决心出发去找女孩,它走访遍附近原野上的野草与花簇,它们纷纷摇头,“不,我们很久没见过女孩了,她什么时候邀请我们去迷宫里玩耍?”直到山羊去探望消息最灵通的鸟群,才打探到一个奇怪的线索,附近的森林里的月见草每到入夜时分,便开始发光,仿佛在给行人指路。


傍晚时分,山羊戴着女孩亲手做的蝴蝶结,踏上了前往森林的路。当最后一缕太阳光线消失时,山羊踏入了森林。枝叶蔽空的森林里,起初黑暗浓如墨汁,随着时辰渐晚,月光从枝丫间蜿蜒流下来,混着星星点点的萤火之光,在林间蒸腾起流动的光之雾。山羊低头看了看脚边,月见草的花瓣上仿佛滚动着光华的露珠。它从不知道森林间竟然有如此多的月见草,蜿蜒出一条曲折而狭长的月光小径,通向黑暗的远方。


山羊随着月见草的小径一直往前走,蹄子被露水沾湿,闪着温柔的微光。当月见草突然枯萎的时候,山羊便站在了森林的出口,眼前是一片陌生的原野,不远处便是暗绿色的迷宫,月光仿佛被看不见的网兜住,迷宫入口看起来像是黑黢黢的眼睛,透着不安而神秘的气息。山羊低下身子,将耳朵贴在枯萎的月见草上,地面下隐隐传来女孩的咯咯的笑声,让山羊不安的是,它似乎还听见了隐隐的哭声。山羊毫不犹豫地冲进了迷宫,在原野上留下了一串金色的蹄印。


一踏进迷宫入口,声音便仿佛消失了,失去了阳光照耀,一堵堵枝叶虬结的绿色墙壁间,仿佛有精怪在夜色下巡游。没有了往常引路的金毛线团,山羊也不禁感到有些害怕,它歪了歪脖子,感到蝴蝶结稳稳贴着自己,顿时又找到了迈出第一步的勇气。“左拐,右拐,直走,再右拐……”山羊竭力忽略周围的环境,努力回忆之前常走的迷宫路线,随着越走越远,凝滞的空气中奇异般地传来微语声,仿佛无数道声音混合在一起,越又不约而同地压低了声音,山羊找到了方向,顺着声音的来处甩蹄儿奔去,地上留下的金色蹄印儿仿佛更加鲜亮了。


微语声渐渐变成了吵嚷声,山羊一口气奔到头儿,不由得呆住了,听说城市里才会这么热热闹闹吵吵闹闹的,可是城市绝对不如这儿美丽。视野突然开阔起来,漫地铺开的各色花朵挤挤挨挨地充满了这一片土地,奇怪的是,来自不同地域、不同季节的植物居然在这儿和谐地搭了伴,木槿挨着八重樱,四季兰挨着向日葵。而且大家都似喝醉了一样,歪歪扭扭地笑闹着,不同风味的花香被酒香托着,在空气中横冲直撞,冲得山羊想打喷嚏。


山羊确实打了个喷嚏,仿佛有谁施了个静默咒,场面突然安静下来,所有的花盘都扭向了同一个方向,好奇的目光仿佛齐刷刷的小灯泡照着山羊。大家愣了一小会儿,窃窃私语蔓延开来,“这是谁啊?”“我从来没见过。”“它看起来真奇怪呀!”


不知是谁突然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儿,并且带着醉意嚷嚷道,“时间太晚了,我们得回家了,亲爱的,你在哪儿呢?”大家仿佛突然被惊醒了,都看向身边的同伴。

 “哎呀我不认识你,我家人去哪儿了。”

“你家不是五口一起来的吗,怎么现在只剩两个人了?”

“你是被吹涨了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你能帮我找下家人吗?”

“我自己都还没找到呢!”

“谁能帮我找到家人呢?”

“谁能帮我们找到家人呢?”

花朵们连说话散发着香气,山羊被熏得有点晕乎乎的,仿佛要沉进醒不来的甜梦。杂乱得令人听不清的声音却一阵整齐过一阵。

“谁能帮我们找到家人呢?”

“谁能帮我们找到家人呢?”


山羊再次被花朵儿们齐刷刷的目光砸中了,它瞬间清醒过来,“不如我来帮忙吧。”它曾经整日和女孩在原野上漫游,辨别植物与动物,女孩更是随身带着一本厚厚的图鉴,幻想着某日能到山的另一端去看看书里写到的花朵。山羊有点不好意思地挤进花丛,小心翼翼地不踩到她们。

“君子兰,你和和水仙是一块的,去那边找它吧,走的时候别忘了带上龙爪花。”

“杏花,桃花就在你身后,怎么会看不到呢?”

“向日葵,蒲公英正缩在最南边的角落里呢,大蓟就在你身后两米处的金色小酒杯旁边呢!”

“谢谢你呀,我们要回家啦!”


山羊直忙得满头大汗,花朵们一片片地消失了,场地里又空旷安静地起来,当它送走蔷薇科的最后一家人,地面上安静地躺着一本《植物图鉴》,书页边缘甚至还有酒水沾湿的痕迹。山羊用蹄子碰了碰封面,大部头的书本便稳稳地扣在了它背上,轻如羽毛。


山羊觉得心里踏实了一些,继续向黑暗里的道路走去。这一程走得有点儿久,它总觉得自己离迷宫中心已经很近了,直到它突然听见女孩在说话,“今天不能出去吗?”山羊振奋地在地上刨了刨蹄子,向着声音的方向奔跑过去。靠近转角的时候,它终于看见女孩黑褐色的头发,白色的衣裙。可是,当山羊转过弯时,一下子愣住了,它面前站着三个女孩,三个女孩都在说着同一句话,“今天不能出去吗?”


山羊不安地跺了跺蹄子,其实仔细看看,三个女孩还是有细微差别的。第一个女孩是他最熟悉的样子,眼睛是纯净的湖蓝色,脸上带着惊喜的笑容,“你终于过来找我啦!”就像每次它在迷宫里找到她的样子。而第二个女孩,就看起来有些陌生了,虽然形容一样,但她眼睛里时不时翻滚着黑色的影子,面上的神情有些沉郁,仿佛心上蒙着一层挥不去的黑纱,她看着山羊,有些忧郁地叹了口气,“今天我还是不出去了。”。看起来最不一样的,则是第三个女孩,她的眼睛彻底被黑暗笼罩,身后一团仿佛迷宫形状的阴影在不停地翻滚重组,仿佛一团急欲噬人的漩涡,就连山羊都忍不住退后了一步。这时,三个女孩都直勾勾地看向了山羊,“我们当中,谁才是你真正要找的人呢?”


山羊本想选第一个女孩,却又迟疑了,虽然它一直把她当成个普通女孩,但长期的相伴,也能让它明白事情并不是如此简单。它想了想,试探性地取下身上的植物图鉴,三个女孩却都惊喜地感叹道,“我弄掉的书,居然被你捡到了。”山羊在原地来回转了几圈,抬头看了看天色,连月亮都快落下去了,它必须尽快给出回答了。


“我们当中,谁才是你真正要找的人呢?”三个女孩都看着山羊,等着它的答案。


“你们都是,也都不是。”山羊终于接了话,“第一个是女孩期望的自己,第二个是平静状态的女孩,第三个是爆发中的女孩。我希望她能成为期望中的自己,但我并不害怕现在的她。”


话音刚落,三个女孩都消失了。露出了背后空荡荡的走道。山羊再次背起重重的硬壳书,一步步向黑暗里走去。


这一次,山羊走得非常顺利,在道路尽头,它终于看见了正蜷缩在地上的女孩。山羊欣喜地飞奔过去,蹄声惊醒了她。


女孩子一下子从地上坐了起来,湖蓝色的眼睛上仿佛蒙了层雾气。“你终于来了,我等了好久。”

说着,她情绪有些低落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连我都不知道出去的路。”

山羊骄傲地昂起了头,“可是这一次我知道,快跟上我吧。”

女孩惊喜地站了起来,“那我们现在就走吧,”她抬头看了看天色,“月亮马上就要落山了。”


于是山羊和女孩顺着山羊留下的金色蹄印,向着迷宫的出口出发了。天空一层层亮起来,现出粉紫的晨曦颜色。一人一羊越走越快,前方迷宫的出口正等着他们。


这时,山羊突然听见女孩迷茫的问话,“可是这一次,我为什么进入了这座奇怪的迷宫呢?是因为谁呢?”山羊也开始努力地回忆起来,可是,女孩消失前的那几天的回忆仿佛罩上了一层磨砂玻璃,它怎么也想不清。


就在即将走出迷宫的路口,女孩停了下来,困惑地问道,“我是因为谁来到这里呢?”


天色越来越白,太阳即将升起。

 


“所以女孩和山羊最后走出迷宫了吗?”哈利直起身子困惑地问道,“这个故事听起来还没有结束。”

“哈利,如果你听过足够多的故事,你就会明白,世界上很多故事是没有终结的,人们会永远地停留在那里,失去走下去的勇气。”邓布利多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

他没有看向阿不福思,而是看着篝火问道,“谁想当下一个讲故事的人呢?”

纽特·斯卡曼德先生以迥异于同龄人的敏捷姿态站了起来,他说话的时候,头微微有些歪,脸上仍神奇地保留了天真而纯净的神态。“下一个故事请让我来吧。“他调皮地朝哈利眨了眨眼睛,“这个故事叫做《脑子里的怪东西》。”

 


菲多先生最近有些烦恼,而烦恼的源头是他一直以来都非常尊敬的师长。如果要讲清楚他和这位师长的渊源,那就绕不开菲多先生的不为人知的神奇能力了。


菲多先生从小就能看到其它人看不到的怪东西。他看见绿色的枝叶小人儿在树干上跳来跳去,而其他人都视而不见,他听见仿佛火焰般炽热的金色大鸟掠过低空时发出的清脆长鸣,可其他人都听而不闻,只是惊异于为何一整园的雀鸟都叽叽喳喳的鸣叫起来,在水里游泳时,他感觉到马形巨兽的水草羽毛正柔软地掠过脚丫,可其他人却毫无知觉。年幼的时候,他还曾兴致勃勃地向父母描述自己看到的怪事情,可当他年岁渐长,读懂亲人眼中难掩的忧色时,便学会了不再谈论,只把这些经历当作自己头脑里的疯狂幻想。


菲多先生与自己的疯狂幻想和平共处到十六岁,直到他发现这世界远比自己脑子里的想象还要疯狂。他亲眼看着一直乌黑色的娇小扁嘴怪兽拖走了自己母亲的金戒指。他很快帮母亲找回了戒指,谎称是在桌子底下发现的。其实,这是他从扁嘴兽的小口袋里夺回来的。他一直以为这些奇怪异像只存在于自己的脑子里面,直到现在,他才无比惊异地发现这些幻想居然和现实世界有了交集,而他,就像是站在异想世界与正常世界交界处的守门员。


这一新发现给菲多先生带了些苦恼,他花了两天零五个小时的时间重塑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然后决定这并不该影响自己的生活。只是每当他看见朋友们不经意间丢失钥匙、亮闪闪的发夹时,总是忍不住怀疑,这背后是否正是扁嘴小怪兽在作祟?


菲多在大学里认识了这位尊敬的师长,当时他修习的是动植物专业,而那位教授则在历史专业任教。菲多在上这位教授的通识课之前,早已被同学们的高度赞扬塞了满满一耳朵,而这位教授的学识和风度也确实无可挑剔。当然,菲多从小经历的各种神奇事件过多地占用了他的时间与心力,以至于他对现实生活中的日常交际向来不够投入,因此,菲多和这位教授并没有什么私底下的联系,直到他鬼使神差地交上了一篇论证历史上诸多神奇异兽真实性的期末论文。


菲多被叫去教授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无数次怀疑过自己当时是否被什么奇异生物骚扰了,才交上那么一篇旁人看来胡编乱造的论文。为了能顺利通过课程,进入办公室前,他在心里演练了好几遍请求重写论文的台词,结果教授看到他进来,居然露出了一个称得上愉悦的微笑,“菲多先生是吗?你的论文读起来很有趣,某些段落有些非常真实的质感,我猜想论文背后一定是位非常细腻和善的先生。”菲多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教授似乎是在夸奖他?虽然这些夸奖对一篇论文而言并不合适。


菲多陪着教授深入而细致地探讨了自己论文提到的观点,谈到兴起时,甚至忍不住发散了下思维,比如古埃及皇室其实有着变形为猫的天赋这种连他自己都不太信服的想法,可是在教授温和而专注目光的鼓励下,他倒是坚持说完了。直到最后,教授话锋一转,“菲多先生,我个人非常喜欢你的风格,当然,如果你是我专业内学生,我会希望你重写,但既然是通识课程,我想这里可以保留一些多元性。现在你可以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保留这篇论文,但无法拿到高分,我想你能理解这里的判断标准,另一个选择是重新提交论文,我也会重新考虑评分。”


菲多松了口气,虽然在旁人看来这篇论文荒诞不经,但他自己清楚并非胡言,只要能通过,他倒并不介意低分。“教授,我希望能保留这篇论文。”对面端坐的男人脸上露出并不意外的笑意,灰蓝色的目光都显得不那么锐利了,“这是很难得的事情,你对自己笔下的事情抱有真正的信念感。


正在此时,菲多听见一声清脆长鸣,仿佛猫眼石青金石一水儿地撞击在一起的声音,一只羽毛金灿华美的大鸟从窗外一路滑翔进来,落在了地上,几乎是乖巧地绕着教授踱了一圈,他不禁惊异地瞪大了眼睛,他很少见到这些奇异生物主动亲近旁人,更别说这只性情高傲的大鸟了。“房间里是否发生了一些我看不见的事情?”菲多有点僵硬地抬起头来,正看见教授调皮地朝他眨了眨眼睛,“就好像有温暖而明亮的火焰在燃烧。”


菲多听见自己无比自然接话了,就好像圆滚滚的绿豆顺着管子一路滑溜下来,“您的形容很准确,有一只金色的大鸟飞进来了,它的羽毛就像是火焰一样,正靠在您裤腿旁边呢,我很少见它这么亲近旁人。”他在能捂住嘴之前就把该说的都说了。自从十岁以后,菲多就再也没有对旁人描述过自己见到的怪东西了,可是这位教授却仿佛有着让你说出一切的魔力,而且你知道他会相信你,哪怕你说的都是些没有人会相信的傻话。


“那真是荣幸之至。”教授脸上的表情惊喜得好像自己即将觐见女王,自然而又真诚,仿佛菲多所说的并不值得质疑。

他思索了一下,然后提议道,“菲多先生,我有个想法,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看到的事情以故事的方式写下来呢?没有人能比你写得更加真实而奇异。”

菲多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这个提议听起来很棒,”他看向教授,有点迟疑地问道,“你不觉得这只是我脑子的疯狂幻想吗?”

“这也许是你脑子里发生的事情,但为何你脑子的事情就不能是真实的呢?”


这一次谈话称得上是菲多先生人生轨迹的转折点。在此之后,他开始记录所见所闻,而他的故事也出乎意料地大受欢迎,被评论家称为“现实生活中一抹奇异亮色,幻想中透出细密而真实的质感”。他甚至因此而认识了自己的读者,金女士。


如果可以,菲多先生愿意用一整段文字来描绘金女士的独特之处,“眼睛亮得就像火蜥蜴一样,仿佛黑暗中的漂浮的火焰……”当然这样的文字还是留到情书去吧,恋爱不止让菲多先生在修炼的技艺上更加精进,还让他又发现了一种新生物。这种生物会被恋爱中的人所吸引,恋爱中散发出的甜蜜的、亢奋的、不安的、苦涩的、惘然的、追悔的、破碎的复杂情绪是它们的食物,其形态则因恋爱的阶段、各人的性格特点呈现出不同的状态。大部分情况下,情侣双方的异兽形态都不太一样。菲多先生将其称为镜面兽,因为它们总是太过真实地映出恋爱中人的真实想法。


在这个新发现之后,菲多先生有时候会觉得自己仿佛在作弊,比如他看见金小姐身边出现了一只欢腾的扁嘴小动物的影像时,兴奋得一整晚上都没睡着,这可是他自己故事里当之无愧的明星。而且,菲多先生从这种生物身上得到了故事的新灵感。取材于金小姐妹妹的经历,一对不寻常的玫瑰与面包组合的爱情故事大受读者欢迎。就在菲多先生亲自去给教授去送书的时候,他无比惊异地发现,教授身边居然也有这种奇异生物的踪迹。菲多这才第一次意识到,他似乎从来没有思考过教授是否有感情生活这件事。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菲多不关心教授,只是他们结识之初便是师生,虽然后来私交甚密,但仔细想想,其实教授总是避免谈到他自己的事情。而这一次,菲多难免抱着不一样的目光上下打量教授,身材修长,发色好似橡木桶里的熟成红酒,眼眸里的颜色仿佛海军大衣的普鲁士毛呢蓝,温暖可靠又透出点强硬气质。这样不寻常的人物会喜欢谁呢?然而,教授身后那只金色大鸟羽色暗淡,尾羽多有断折,脖颈上有半只残破的钥匙形状挂饰,这段恋爱经历看起来并不圆满,就好像是原本形制精美,却被炮火损毁熏灰的建筑,连痛心的主人都无从修复。菲多虽然好奇对方是谁,但只觉自己并不好多问。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没隔几天,菲多先生便收到了来自教授的邀请,他的声音听起来带着些许迟疑,仿佛他自己都在怀疑是否该打这个电话,“菲多先生,我看完了你的新书,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周末不妨过来陪你的老教授聊聊天。”菲多自觉地忽略了老教授的自称,爽快答应了邀约。他总觉得,这和他的新发现脱不开关系。


“我很好奇,你能在我身边看见什么呢?”果然,教授没过多久便聊起了这个话题,然而他却罕见地没有直视菲多,仿佛对手上的藤叶描金茶杯突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面对教授,菲多第一次在回答时犹疑了。


教授抬头看见他脸上的神色,便已了然,他有些自嘲地笑了,带着点茶味的苦涩感,“我想你确实看到了点不太一样的东西,”他没有等菲多回应,便继续说了下去,“当然到现在,这个答案是什么已不再重要。最让我自惭的是,我居然仍然需要你的答案,我居然仍然对这个答案抱有好奇。这么多年来,我对自己的认知并无太多长进。”


教授说得不多,但菲多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自己难道需要靠镜面兽来确认自己的感情吗?并不需要。他想金小姐也不需要。只有经过时间和人心层层遮掩、忽视、矫饰、扭曲的感情,才会让当事人都不清楚,也不敢去确认这底下是否还有一口鲜活的热气在。


菲多沉默地陪着教授喝完了这壶茶,“教授,虽然很虚弱,但是它仍然在,看起来曾是一只羽毛丰沛的金色大鸟。”离开前,他还是留下了自己的答案,决定不去看教授脸上的表情。本来,这件事对于菲多先生而言便算是结束了,可是,在下一本新书座谈会里,他见到了一位让他倍感意外的人物。虽然这位人物不管是仪表风度,还是才智学识都非常出挑,在人群里就仿佛注意力的黑洞,但最让菲多吃惊的是,他身边跟着的镜面兽居然和教授的非常相似,只是形体更小,羽毛更加完整。在他们短暂的交谈中,他甚至还向菲多提到了教授,“听说你的第一本小说是在他引荐下出版的。”


菲多先生烦恼了好几天,理应寄给教授的样书迟迟没有发出,最后他终于下定了决心。菲多打开小说扉页,写上惯常的问候语,以及。

“P.S 有个人的镜面兽看起来和你一样。”

他合上封面,决定不再烦恼,也许他不应插手教授私事,但有时候,你只是希望那个人能有更多选择。

 


“这真是个非常宽容的故事。”听完斯卡曼德先生的讲述,邓布利多沉默了一会儿,“虽然故事里的教授可能根本无法作出其它选择,但这份周到的心意仍然是值得感谢的。”

“关于选择,我倒是有个故事。”这时格林德沃却开了口。

邓布利多有些惊愕地看了他一眼,仿佛并没有料到他会愿意讲个故事。“真令人惊讶。请讲吧。”

哈利听见邓布利多的语气,不禁觉得有点陌生,他从未见到邓布利多用这种近乎嘲讽的语气和别人交谈。

“现在惊讶,未免太早。我的故事,”格林德沃停顿了一下,“叫做《夏日上瘾症候群》。”

 


进入监狱的第十年,他发明了这个词,夏日上瘾症候群患者,用来形容他自己。


那一年,管理者开放了一项新娱乐设施给终身性囚犯。他们可以穿戴上虚拟现实设备,进入自己挑选的幻境消磨时间。你可以选择系统里的原生故事,也可以上传自己的记忆,如果想象力足够丰富,你甚至可以上传自己幻想出来的故事。


这项措施刚实施的时候,大受欢迎,每天都有人在排队申请,设备永远轮不过来。每天的设备使用名额是监狱黑市上的硬通货。不过这些重囚犯们很快发现,系统里的原生故事充满了说教意味,常年不更新,直接展示血腥黑暗场景的记忆则被禁止上传,而编造幻境看似自由,但对于想象力与逻辑性的要求并不低,大部分人都无法达到这个标准。虚拟现实设备很快便被冷落了,只剩下寥寥几个使用者。


起初,他对此并无兴趣,虽已入监狱,但还不至于从幻境取乐。可是监狱生活单调得一眼能看到尽头,却漫长得走不到终点,在其他人不再抢夺之后,他反而开始使用起虚拟现实设备来。系统里的原生故事单调而乏味,每一个都可以《劝导》为名,设计者并无为重刑犯精心设计故事结构的耐心,东扯一段,西拼一行,草草缝起来,连线头都还支楞着,就送进了重囚犯的脑袋。于是他选择了上传自己的记忆,虽然他的经历里充斥着战争、阴谋、杀戮与黑暗,但赤裸裸的流血多由他手下代劳,他本人并不会沉湎于如此低级的乐趣,也无意重温。而那些微妙的势力角逐,千里之外的胜利,信徒的狂热高呼,甚至是充沛的力量在血液中冲撞带来的指尖轻微的热意,最高处铁座椅上的冰冷而坚硬的触感,这些都是身处巅峰、手握权力之人才懂的醇美滋味,愚蠢的系统根本就不可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他花了一些时间重温自己巅峰时的记忆。起初,这能带来些安慰,但就像是镜子里的珍馐美味,无论看起来多么诱人,都无法带来真实的饱足感。更何况,失败终局的阴影也许能短暂地被弹压下去,但总会争破重重障碍冒出头来。当他再次重临那些巅峰时刻时,那些熟悉的场景都变了味,就仿佛顶尖美食家的舌头能辨别出食材中哪怕最细微的异常,成功与荣耀能短暂地麻痹感官,而失败则成倍地增强了人的感知能力。现在的他,是品尝欺骗与背叛,失败与覆灭滋味的顶尖食客。


瞧!好一场狂热信徒的盛大聚会,众人围绕着他,眼神里投射出崇敬与信服的光芒,仿佛他便是分开红海的摩西,带领大家前往美丽新世界,可是,他左手边的人眼中是否正流露出迟疑的光芒,右侧的褐发男巫的言语是否泄露了摇摆不一定的心思?后面的从众是否更是迟疑地不肯下水?当他坐在高处冰冷座椅时,是否曾感觉到椅上生长出尖锐伤人的铁刺?失败终局的阴影始终笼罩在胜利之巅的幻境里,在他的疑心之下,幻境总是片片破碎,成功变味为嘲讽,仿佛从甜蜜转为酸涩的蛋糕,只能丢弃。


他一次次地在片片破碎、灰白无声的记忆幻境里徘徊,仿佛无人知晓的幽魂。这某种程度上也是事实,外面的世界里,各方势力必然如秃鹫扑上腐肉一样瓜分他的败亡带来的权力真空,没有人会记得一个已入监牢的失败者,而普通民众也早已忘记了他的赫赫凶名,沉浸在战后伪饰的和平里。有谁还会真正记得他呢?


有谁还会真正记得他呢?他唇边勾起一抹自嘲的微笑,在系统里上传了一段夏日的记忆,对于系统而言,安全、干净、无害,对于他自己而言,恼怒、逃避、无用。然而,在他以为重要的记忆节节败退之后,剩下的也只有这些他最开始的时候随手抛开,以为温情、无用又挫败的夏日回忆。


“你好,你就是老太太的侄孙吗?”

夏日之门被敲响,阳光与山毛榉的气息铺面而来。一位红发少年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本古旧得纸张都要掉落的黑色封皮历史书,看到开门的是他,少年脸上露出先是惊诧,然后了然的笑意。

“我经常听她提起你。”

“我也是。刚来两天,我已经听她提起过你很多次了。”他探身从少年手里拿过书本,看了眼封面,翻开到明显有折角的地方。


“《民间故事原型研究》,你对死神三兄弟的故事很感兴趣?”

“是的,简单的民间故事背后往往隐藏着常人难以发觉的重要史实。”

“你看起来并不是纯粹热衷于挖掘史实的历史爱好者。故纸堆里的老故事对你是否有更实际的帮助?”

“你可真是个赤裸裸的实用主义者。”

“那如果我说我对这个故事也非常感兴趣,你是否会觉得奇怪?”

“不,我会觉得可能是我对这个故事还想得太少。”

“这可是难得的赞美。”

“是吗?你看起来习惯于别人的称赞。”

“如果是来自于普通人的赞美,是的,我会抛之脑后。可是你嘴里说出来的赞美,”他挑了挑眉,“我想这值得记住。”


他们几乎是站在门口就这样热切地讨论起来,互相为对方的灵感与智识叹服,仿佛发现了世界上的另外一个自己。这是他和自己命定对手的第一次相遇。见面前,他就从姑婆那里听说过少年的天才之名,第一次见面也确实心存结交和笼络之意,更何况两人有着极其重叠的兴趣,思考方式与速度也无比契合。从后续发展看,他确实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迅速和少年热络起来。


他对这段记忆并不陌生,在那些对抗的岁月里,他从中思考与总结克制对手的办法。只是,如果说曾经的他只是匆匆地略过两人的交谈,从中压榨有效的线索,竭力不让自己想起让人倍觉挫败的两人分裂。但现在的他,一次次进入幻境中时,却总被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吸引了注意力。


幻境可能美化了记忆,卖力地打光敷粉,才让其粉墨登场。站在门口的少年,身处夏日的夕色逆光之中,红色发丝的边缘泛着融金色的光泽,明蓝色的眼睛还不像后来那样冰冷锐利,在奶油般柔软的空气里泛着愉快而好奇的光芒。当他伸手去拿少年手中的书本时,食指不小心略过对方的手背,有着冰凉而柔软的触感,他当时是否曾感到轻微的异样,仿佛蜘蛛叮了一下,却被思想的碰撞夺走了注意力。


甚至是他自己的样子,都看起来很陌生,他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审视自己的神情,他自以为在笼络少年,顺着对方的兴趣提出话题,他脸上的神情当然是无比真诚的,他曾无数次熟练地运用这样的技巧来网罗追随者与信徒。可他此时不得不承认,在那一刻,他的真诚并非伪装,他的兴趣并非虚假,他真正地被门口的少年吸引住了所有注意力,远比他以为的要多。


他站在幻境结束的空白里,沉思良久,然后走入了下一段记忆。


“砰!”

红发少年撤下防护罩,前额发梢仿佛被高温烧过一样,有点儿发焦,他看着一室狼藉,脸上不赞同的表情,“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会被学校开除了。”他毫不客气地批评道,“你的试验方式太粗暴激进了。”

“开拓新方向需要点儿冒险精神。”他满不在乎地将被气流冲得有些散乱的金发捋上去,探过身子在对面少年发焦的发尾上捏了一下,一小堆儿酒红色粉末躺在他的指腹上,他凑近鼻子闻了下。

“比我自己的好闻。你看,试验错误的代价也就是一小缕烧焦的发尾。”他顺手启动了房间里的清洁程序。

“是啊,代价很小,我的头发。”少年不太客气地翻了个白眼。

“开心点吧朋友,如果不是我在学校里的错误试验,你也就不会在这里见到我了。”

“所以梅林在上,我应该感谢你的冒险精神?”少年看起来有点被逗乐了。

 “当然,你应该为我颁发一枚勋章,表彰我的冒险精神在我们伟大友谊道路上作出的巨大贡献。”


少年毫无诚意地拿起手边的长铁尺,放在他肩上,干巴巴地念道,“啊杰出的勇士,在此授予你一级勋章,感谢你披荆斩棘的冒险精神,使我们在此相遇。”

“荣幸之至。”他反手握住少年伸出的手,低头,嘴唇轻触少年的手背,一触即分。

少年镇定地收回右手,探究性地看了看他的眼睛,变换了下姿势,右手撑在腮侧唇边,若无其事地继续之前的话题。“我仍然认为你的行为太激进了,需要一点恰当的包装。”

“我也同意这一点,为了吸引和说服更多人,所有的行为都需要正当性的武装”

……


这段对话大部分都正常无比,这只是两个呆在房间里,却抱有野心和远大抱负的少年,可他仿佛是第一次注意到自己对少年各种或刻意或无意的肢体接触。当然,他向来习惯于通过和手下的各种肢体接触来营造私密氛围,让对方感觉自己是特殊的。可是,当他脱口而出因为被学校开除,两人才会见面的话语时,他眼睛里闪烁的光芒真实而又热切,仿佛行至中天的太阳一样无可忽视。在那时,他已发觉少年对自己的隐约而又暧昧的好感,他几乎是顺势引导、加深了两人之间这种暗流涌动的氛围。


他习惯利用人之间的情感联系,但一直认为这种联系是脆弱而无常的,可是当他面对少年,面对自己见过最为出色的天才和志同道合的同伴时,他也许还有其它选择,却下意识地选择从最脆弱最无常的情感关系入手。他捏住少年发尾的手,轻触少年手背的唇,听从的是他内心深处的直觉,还是他头脑里的精密计算?或者说内心的冲动巧妙得伪装成理智的计算,就自然而然地促成了这一切。


毕竟,他向来无法抗拒力量的诱惑,少年从力量到头脑无一不符合他对同伴的期待,更何况,那缕烧焦发尾的红发垂在少年额前,挡住那双明蓝色眼睛时,难道当时的他能抵挡住伸手撩起对方头发的诱惑吗?既是计算,也是直觉。即使时隔多年的幻影,他仍然能隐约感觉到少年冰凉的手背在他唇上燃起的炙热之意。


少年的谈话声越来越弱,最终消散为白雾,他没有再迟疑,进入了下一段记忆。


那只是一个普通而又潮热的夏夜,他照例呆在红发少年的房间里,两个少年只穿着背心和短裤,汗津津地趴在半湿透的床单上,应该有人启动房间里的清洁功能,可他们俩很有默契地没提起这个话头,仿佛比起相互推诿,他们更愿意躺在这儿,任由空气中两人交织的体味飘进鼻子里。


少年翻了个身,头发的颜色仿佛橡木桶里的熟成红酒,戳到了他的胳膊肘,他抬起胳膊,忍不住在指尖绕了圈头发,打了个结,正好瞥见少年脚上的白袜子。他光脚往身旁少年的小腿上踩了一下。

“你怎么还穿着袜子呢?”

“这种时候谁会记得脱袜子呢?”

“我记得呀。”他仿佛突然起了兴致,试探着用脚指头去夹袜筒边缘,刚触到布料的一刹那,少年不太合作地晃了晃脚,袜筒脱离了他脚趾头的控制,往下滑了一点,挤出白色的褶皱来。

他似乎不太想放弃,半支起身子,用一条腿横着压住红发少年的双腿,另一只脚则伸直了继续去抓捕穿着白袜子的猎物。


“你这是练习自由搏击吗?”少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仿佛不能相信身边人将精力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脱下来了。”他得意洋洋地宣布,他的脚趾头终于夹住了白色袜筒的边缘,大拇指的边缘紧紧地贴着少年温热得微有汗意的小腿皮肤,往下快速一滑,袜子便被带了下来,无声地落在了地板上。

少年无奈地抬了抬另外一只脚,“还剩这一只呢?需要送过来吗?”

“你放下腿。”他饶有兴致地往少年身边再靠了点,几乎是半趴在同伴身上,用脚趾脱下了另一只白袜子。

“好了,你现在是不是可以起来了,挺沉的。”

“刚才可没见你抱怨。”他翻过身子,在床上躺平。


少年半跪在床上,拎起散落在床边的两只袜子,打开床边的衣物柜门,将袜子扔了进去。他探头看了眼,忍不住伸手拿了一双酒红配湖蓝色的羊毛袜子,两侧各织着一只金色飞贼,“这双袜子的颜色看起来很配你。”

“这是我母亲去年圣诞节寄给我的。”少年神色黯淡下来,从他手里抽回袜子,把它塞回柜子深处,闷头平躺下来,现实的阴影仿佛从没合拢的柜门逃逸了出来,挥之不去。


“原来你最想要的圣诞礼物是羊毛袜?”

“以前可能不是,现在,可能吧。”

“那我会给你送羊毛袜。”

“只有羊毛袜?”

“也许还会有点别的。”

“你可不像是会记住这种事情的人。”

“某种程度上,我会信守承诺。”

“这真是难得自谦的评价。”


“你有没有玩过一个游戏,柠檬雪宝还是跳跳蛙。”

“这是你现编的吧。”

“掉在地上的柠檬雪宝还是没了历史轶事卡片的跳跳蛙。”“柠檬雪宝。”

“游历世界还是潜心书斋。”“游历世界。”

“一盒柠檬雪宝还是羊毛袜。”“羊毛袜。”

“复活石还是羊毛袜。”“复活石。”

“上还是下。”“上。”

“腰窝还是颈窝。”“颈窝。”

“眼睛还是嘴唇?”“嘴唇。”

“红还是金。”“金。”

“你还是我?”“你。”

“这是个什么问题?”少年往旁边推了他一把。

“我只是在思考送完羊毛袜以后,该送你什么圣诞礼物。”

“难道我应该夸你深谋远虑?”

“我能看到的,比你所能想象得还要远。”


少年时的他充满了横冲直撞的傲气,当时的他自以为看得长远,但是否曾看清自己在当下的内心?潮热的房间里,少年们大大咧咧露在外面的肌肤上泛着潮湿而汗津津的光泽,他的指尖从红发少年的颈窝掠过,仿佛拂过树苗的梢尖,眼神看起来难得的餍足又柔软。他和少年曾比兄弟还要亲密,也许当时的他并不认为自己投入了多少真实情感,但当他多年后踏入夏日的幻境,便再也无法否认,笼络与算计是真,当时他表情、动作里的柔软、迷恋甚至爱意也是真的,可年轻的他从不曾想起往镜子里看看。


他大步带风地走过夏日的记忆,无数个少年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深夜玻璃窗上敲门的猫头鹰,讨论全新的理念和口号的争论声,月夜下的谷仓里两人十指交握许下互不伤害的血之承诺,直到两人在性格和理念上的不合在少年与亲人的争吵中彻底暴露,少年在亲人鲜血里清醒过来,他带着愤怒与挫败离开村庄。他看着自己匆匆离开的背影,知道他心中充斥着失去同伴的恼怒,知道他几乎是必然的,为自己选定了一生的对手。


是否早在这个夏日,他就埋下了自己一生败亡的根源?他一次又一次地重温夏日里记忆,纯粹温暖的,野心勃勃的,流血冲突的,直到他开始尝试重新构建这些记忆。构建故事与记忆从来不意味着可以任性妄为,构建者并不能像上帝一样随意地决定情节的进展与故事的终局,其自身的理性自会判断故事的合理性,人物与情节也常自有其意志。


他曾选择放弃前往遇见少年的山谷,却在游历途中和他意外相遇,一见如故;他也曾避免导致夏日决裂的流血与冲突,然而两人的理念分歧在日后仍然无可避免,酿成分道扬镳的苦果;他也曾和对方成为彻底的陌生人,在隔空交手中有互有胜负,最终的决战来得比现实中更早,胜利与失败的终局皆曾发生,但不管是被陌生人击败,或是击败一个陌生人,都让他顿觉怅然若失,就算是胜利也来得索然无味;他也曾设计过两人一直保持同伴关系的情节,然而,当他从胜利的高台上走下,看到对方明亮蓝眼睛的那一刹那,幻境片片破碎,他向来深知对方与自己并不是同路人。


他放弃了所有的岔路,来到故事开始的夏日山谷,灼热而白炽的午后阳光正逐渐带上夕阳的金黄色,少年的他正准备开门,红发少年即将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刹那,他恍然明白,他们如此相似,又如此不同,他们注定比兄弟更亲密,也注定成为对方一生的敌人,一百种岔路可能带来一百种胜利或者失败的终局,而他愿意选择的始终是会和对方相遇的开端。


既然如此,不如打开夏日之门,让少年进来吧。


 

“哼,一如既往自私自大的选择。”阿不福多冷哼一声,便不再评论。

“你认为呢?”格林德沃转向邓布利多。

“我认为,这是个令人惊讶的故事。”邓布利多音调听起来很平稳。

“我同意。”格林德沃收回了目光。

哈利隔着篝火,只觉得邓布利多的眼神看起来无比复杂,比变形课上最艰深的咒语还要难解。

“如果只有给予,没有得到,我想这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也会送给大家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镜中人》。”邓布利多再次开口了,所有人都感到意外。哈利不自觉地直起了身子。

 


布莱恩十岁的时候,拥有了一面镜子。


这面镜子是来自母亲的圣诞礼物。布莱恩看见母亲拿着扁平的礼物盒走到他床边的时候,就大概猜到了里面是什么。他小心翼翼地撕开红绿花纹的包裹纸后,毫无意外地看到了那句在媒体广告上狂轰滥炸了大半年的宣传语“读出你的心”。据商家宣传,这面采用了当前最高级人工智能技术的镜子可以和你交谈,为你展示内心深处的愿望。而为此买单的大部分都是忙碌的父母,他们倒也并没有真正相信商家的宣传语,只是觉得一面能和孩子交谈的镜子,可以减轻自己无法时刻关注与陪伴子女的愧疚。


这并不是布莱恩渴望的圣诞礼物,可他向来比同龄人懂事,于是也表现出恰当的惊喜来,当着母亲的面拆开了镜子包装,打开了电源,在镜子亮起来前的一刹那,他扑在镜身上,看着母亲半撒娇地说道,“接下来就是我的秘密了,母亲您可不能看。”母亲被逗乐了,站起身来,在他额头上轻吻了一下,“那你自己慢慢玩,我下去看看你妹妹。”


布莱恩向来都是不用父母操心的孩子,他维持着脸上的微笑,看着母亲走出房间,这才抬起镜子,镜面上一片白光,什么都没照出来,可能是需要他说一句话来启动,布莱恩依稀记得说明书上是这么描述的。然而他看了看门口,还是把镜子塞进了床头柜里。


母亲后来并没有问过布莱恩镜子如何,可能是已经忘记了自己送出的圣诞礼物,毕竟她对于布莱恩太过于放心了,在家里,他是完美的兄长,在学校,他是优秀的学生,实在是最让人省心的孩子。布莱恩打开床头柜时,有时候也会看到镜子,但从来没有抽出来过,直到一个闲散的夏天午后,他尝试了所有能想到有趣的事情后,终于想到了这个玩具。


布莱恩打开电源,对着镜面说了句,“我想玩点儿有意思的事情”。镜子里便慢慢地浮现出一个红发男孩的身影来,正是他自己的样子,穿着一身合身滑雪服,和十来个同样穿着滑雪服的同龄人一起站在赛道的起跑线上。这是一场精彩而激烈的比赛,冰雪赛道的寒气仿佛能够从镜面里透出来,布莱恩屏住呼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三个弯道的角逐后取得冠军,嘴角不由得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来。男孩在颁奖台上托起冠军奖杯,朝着镜子外的他眨了眨眼,“我为了这场比赛训练了两个月,怎么样?这局表现得不错吧!”布莱恩没有回答,心里却有些惊异,打开镜子的时候,他脑海确实有闪过天气太热的念头,不过这倒也能解释,现在是正是夏天,镜子里展示冬天、冰雪相关的场景,倒的确是个不会出错的选择。


第一次尝试之后,布莱恩便频繁地使用起了镜子。镜子里的男孩并不是每次都和他长得一模一样,镜子里的场景也很多变。他曾在镜子里取得过全国知识竞赛的冠军,也和学术领域里的大人物通过信,他不仅在魔法黑森林里带领着同伴成功地打败了女巫,还单枪匹马地闯进恶龙的洞穴取回了被盗的宝物。厂家在镜子的智能程序里植入了很多种故事模式,唯一不变的是主角,是总能取得胜利的他,而这些故事也确实很符合他的心意。有时候,布莱恩也会和镜子的自己聊聊天。最开始,镜子里的男孩还会猜错他的意思,但随着他使用镜子的时间越来越长,两人的交流变得更加默契自如起来。布莱恩有些不情愿地在心底承认,这远远比和自己的同龄人、家人聊天更加轻松愉快得多。


然而随着年岁渐长,布莱恩在镜子里看到的故事不再那么简单纯粹,有时候甚至有些黑暗。有一次,镜中的少年参加了一场战争,在战后清点伤亡的时候,布莱恩有些不安地感叹道,“战争带来了太多伤害。”镜子的少年目光坚定地回答,“为了最终的伟大胜利,过程中的牺牲是无法避免的。”布莱恩第一次主动关上了镜子,心头被蒙上了淡淡的阴影,“难道我内心深处有着这样的想法吗?”


布莱恩开始在网路上搜索其他人的产品使用反馈,可是距离产品上市已有五六年,相关信息并不多,在还能找到的评价里,大多数人都惊喜地表示和这面镜子聊得很开心,似乎并没有和他一样的困扰。他勉强压下了困扰,而镜子里的他也似乎安分不少,最近正醉心于学术领域,虽然偶尔也有些让人不安的场景,但次数并不多。“谁心里没有点黑暗面呢?”布莱恩这样安慰自己。而且,虽然他不太愿意承认,但那些看起来有些铁血黑暗的成功场景,确实更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口味。


布莱恩十七岁那年,镜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位新人物,杰米。这个描述乍一听可能有些奇怪,毕竟镜子的主角形象虽然一直在变化,但其实是他自己在来来回回。而杰米呢?虽然有和他无比相似和投缘的一面,两人默契程度相比之前的镜中人更胜一筹,可骨子里的性格却又远远超出了布莱恩对自我的认知,就好像他只是站在镜子前随意一瞥,却发现深渊在回望着他。但最初,布莱恩并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他只是在一个普通平淡的日子里,认识了又一个镜中的自己。


布莱恩第一次见到杰米的时候,金发少年身处的房间里看起来刚经历了一场可怕的爆炸,少年随意地挥了下魔杖,房间内的所有陈设便恢复一新了。

“嗨,布莱恩,不好意思让你看到这么狼狈的一幕。我叫托比。”金发少年饶有兴致地打了声招呼。

“杰米,没关系的。我只是有点好奇,你对自己的房间做了什么。”布莱恩随意地回应道,猜测这次的故事大概是魔法背景。

“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场失败的魔法实验,看来我得再调整下参数。”杰米捋了下垂落的金发,仿佛想将这场失败从脑海里抹去。

“哇,太酷了兄弟。下一次实验的时候我想在旁边看看。”布莱恩忍不住吹了声口哨,这个听起来可比物理实验、化学试验听起来带劲多了。


布莱恩在家人、同学面前向来表现得克制有礼,但是在和镜子的自己交谈的时候,他总是更加直截放肆一些,而镜中人也从来不会露出被冒犯的神情,这一次也毫无意外,杰米一口应下,仿佛两人是神交已久的默契老友。


经历过几次神奇的魔法实验后,布莱恩发觉这个故事远比他想象得更漫长。杰米就好像生活的蓝调河面上突然出现的金色漩涡,飞速地卷走了他的时间和心力,两个人一刻不停地交谈,仿佛河流上争相扑打的浪花,不停歇地追逐着远方而去。布莱恩见证着金发少年魔法实验成功率越来越高,当然他也曾提了几个不错的点子,杰米惋惜地感叹他应该修习魔法;布莱恩看着杰米一气之下离开魔法学校,在世界奇远瑰丽之地游历探险,提升魔法力量,这也是他最喜爱的一段经历,杰米的冒险精神仿佛虬结盘曲的灌木丛枝头结出的鲜红色莓果,有着令人心神不安的诱惑力,而在少年人眼里,这些许不安几乎是刺激与独特的同义词。


杰米出现的第三十天,正在寒雪冰封的山间探险,登山途中他撞上了一群雪怪,一番激烈的搏斗之后,他带着脸上的一道带血的伤痕,与近乎兴奋的神情取得了胜利。布莱恩看着他裹着灰黑色的羊毛毡子继续向上攀登,最后坐定一块沉默的巨岩之上。


此时,在山地间大肆卷席的冰雪也疲惫了疯狂的劫掠,天空仿佛冻结了云絮的巨大蓝色冰块,山地间白茫茫一片,偶尔露出的灰黑色岩顶和树梢仿佛大手撒下的尘粒,镜面仿佛都被寒气染上了一层白霜。这时杰米看向了他,金发仍然因为打斗而半散落在额前,半遮住平日里刀锋般锋锐的眼神,脸上的伤痕渗出的血珠已经凝结,“真希望你坐在我旁边,在这里,既渺小如尘埃,又好似尘世之王。”


布莱恩内心觉得有些异样,就好像手掌握久冰块后,涌上来一股不那么真实的热意。他忍不住伸手贴在冰凉的镜面上,似乎想要融去镜面上的白霜,掌心的温度被迅速抽走。在杰米伸掌覆上来之前,他急促地放下了手,白霜上出现了一个清晰而完整掌印。托比微皱眉心,却没有收回伸出的右手,修长的手指、掌心一丝不差地覆合在布莱恩的掌印上,宛如一人。“你放手太走,我伸手太晚。”这便是杰米对这件事的最终评价。


杰米的世界游历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力量本身太过于纯粹单调,早已无法满足少年的野望,他想要更多,不仅是对力量的掌控,还有对人心的驱使,显然,他同样长于此道。如果说杰米的魔法力量仿佛出岫的猛虎,那么他对人心的掌控便如绕指的毒蛇,不经意间便已攻入人们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


布莱恩看着杰米年岁增长,看着他的身后追随者越来越多,有种自得又罪恶的愉悦感,不安在他心里投下初显狰狞的阴影,却难辨源头。直到一天,杰米结束了一场追随者的集会,沉默地坐在自己那把惯常的墨绿色软背椅上。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模样,轮廓更加冷硬,也很少流露出之前那种独特的得意而飞扬的神情。


“布莱恩,”杰米看向镜外的赤发少年,仿佛在思索什么艰难的问题,“人们聚集在一起,看似是服从于我的意志与力量,其实是服从于他们内心的渴望。我需要更多的追随者,他们不一定会服从于我的力量,但是会臣服我的理念。他们需要前进的动力,他们需要行动的正当性,他们需要一个光辉而美好的图景。而这个图景会是什么呢?”杰米的眼睛仿佛一口望不到底的深渊,汲取着对话者的理智与情感。


 “智识高者,应该更多为智识不足者考虑,有远见者,应当为见识短浅者引路,”布莱恩的声音有些颤抖,跌跌撞撞得冲破了拦在理智前的一道道阻碍,“通向秩序与美的世界的道路是崎岖曲折的,只有在少数更有能力者的指引下才能达到。这个过程可能会带来一些牺牲与损失,但是这是无法避免的,”布莱恩迟疑了一下,仿佛无名的精灵突然往他脑子里塞入了绝妙的灵感,“一切都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几乎是下一刻,他便意识到了灵感来源于何方,来自于曾经镜中的少年,来自于他自己,“为了最终的伟大胜利,过程中的牺牲是无法避免的”。曾经在镜子里发生的流血与牺牲,此刻带来了透出镜面的血腥之气。


布莱恩心中的不安终于完整地现出狰狞的阴影,杰米却看起来无比愉悦,仿佛野兽扑食过后的餍足,“布莱恩,你说得太棒了,一切都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他惋惜而真诚地叹了口气,“真希望你坐在我身边。”


相似的话语,在山间曾让布莱恩倍觉惋惜,此时却带来了刻骨的自我怀疑,难道这便是他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镜面已变成一片白光,可是布莱恩仍然注视着镜子,仿佛能看到坐在里面的金发男人。透过杰米,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看到内心深处的自负与野望,仿佛潮水褪去后的突兀礁石。他的野望仿佛野兽,叫嚣着要从这个世界攫取更多,而他的自负甚至让他只能认可自己为同伴。布莱恩强压下直面自己的不适,虽然相比之前的镜中人,他和杰米有着更密切的感情上的联系,但这一切终归是虚幻的镜中故事,过多的忧虑并无必要。


在此之后,布莱恩不再能抱着之前坦然而轻松的态度与杰米交谈了,追逐权力者,看起来如此陌生。毫无疑问地,杰米在他的魔法世界里大获成功,追随者如云,逐渐走向权力的巅峰。而在此过程中的流血与牺牲,化为他手下口中一串串冰冷的数字。随着数字累加,布莱恩内心的不安慢慢掀开了自欺欺人的遮掩,暴露于太阳之下,再也无法掩盖行迹。


事情的转折来自于一场盛大的追随者聚会。布莱恩对于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可这次的声势格外盛大。追随者们以杰米为圆心,层层环绕。他身着暗黑色双排扣长外套,高筒军靴利落干净,言语一如既往地拥有着神秘的塞壬般的诱惑力。听众们面露神往,仿佛被金发男人吊住手脚的木偶,并不记得还有自己的声音,全场好似声浪阵阵,却只是一个人在说话。就在这时,反对者意外闯入,双方如同水火,几乎是片刻间,冲突蔓延开来,直到一个少女在争斗中流血倒下,布莱恩才突然从大梦中惊醒,他看着追随者们信任而盲目的神情,只觉脊背上卧着一条冰冷的毒蛇。


布莱恩从未如此难堪地正视过自己,难道他真的如此傲慢,如此轻视不如自己之人?难道他真的认为自己可以主宰其它人的命运?难道他真的认为过程中的牺牲是可以接受的?难道他真的认为以伟大为名,可以掩盖过程中怀着各色目的的流血?难道他内心怀有如此隐秘而又黑暗的渴望?镜子的广告语并非虚言,它读心,它捕捉内心最隐秘的渴望,它鼓励,它放大所有权利与欲望的错觉,它给予,它编织出最迷狂而引人沉迷的幻梦。


布莱恩关闭了镜子的电源,将它放入储物柜的最底部,将镜中人与少年人的轻狂封存了起来。即使有时镜中金发少年的影子仍在睡梦里掠过,少年的眼神看起来明亮而又冰凉,但他再也不曾打开过镜子。后来,布莱恩一直呆在学校里,没有去实现他曾向家人提起过的志向。他人工智能领域一直读到博士,顺利地留校任教,在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多有建树。直到一个平常的工作日,布莱恩如往常一样打开随身智脑,却看到金发少年的影像跳了出来,仿佛旧梦复活,发出了一声跨越十年的问候,

“嗨,布莱恩,你好像忘了说再见。”


房间里的智能音箱正在播报新闻,“镜之声公司数据系统疑遭破坏……”

布莱恩如坠冰窖。

“智识高者,应该更多为智识不足者考虑,有远见者,应当为见识短浅者引路,一切都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少年时的他,并不是一个好老师。

 


“这一场篝火旁的欢聚,也许该散场了,不然大家可能会找不到回去的路。”邓布利多讲完故事,并没有等待众人的评价与回应。

“请等一等,”角落处一位满头精致大卷的金发女士站了起来,戴着一副镶珠宝的眼镜,“我也有一个故事想要讲述。”

“丽塔·斯基特?为什么你会在这儿?”哈利发出了嫌恶的质问。

“哈利,轻松点,这是一场开放的聚会。”邓布利多倒是平和地点了点头,“七,是个有魔力的数字。不如在第七个故事里结束今晚的聚会吧。斯基特小姐,请讲。”

她点点头,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框,“我的故事叫做《羽毛笔的影子》。”

 


她觉得自己即将被羽毛笔吞噬。


从八岁起,她开始了和羽毛笔旷日持久的斗争与和解。斗争中她逐渐明白,世人或许会原谅天才的狂妄,但平庸者的真诚向来是被浪掷的。要赢得大家一点漫不经心的喜爱,你得放下身段,潜心琢磨,用谄媚而粗俗的言辞来捕捉一掠三行的眼球。而教会她这一切的,正是这支与她日夜相伴的羽毛笔。


她拿到这支笔的时候仍然年幼。最开始,这支笔并无太多特殊之处,只是书写起来更加顺畅,划过羊皮纸时就仿佛巡视广袤国土的女王一般神气,她喜欢用这支笔来书写自己脑海里的各种故事,然后在家庭聚会的时候读给大家族里的所有人听。有谁会拒绝一个卷发小女孩稚气而天真的故事呢?大家的脸上会露出仔细聆听的神情,在她刻意停顿时会配合地问“接下来怎么了”,当她结束整个故事时,所有人都会真诚地鼓起掌来,仿佛见证了不朽名作的诞生。她的心灵在太过幼小的时候便品尝到这种被全心赞赏与肯定的滋味。这是无法戒除的心瘾,能将创作者支使得团团转。


小女孩的创作或许会被所有人厚待,青春期女生的故事便只有锁进书桌的命运,她也曾将自己的稿件满怀信心地投给杂志社和报社,却只得到了委婉的退稿通知,理由是虽然写得不错,但风格上太过于小众,不符合杂志面向读者群的喜好。频收退稿信的那段时间,她几乎无法集中精力在纸上写字,颓丧地扔掉了好几支羽毛笔,直到她拾起这支幼时使用的羽毛笔时,才又重新有了灵感,成串的文字仿佛是从她指尖涌出,直接印在羊皮纸上。


一切都很完美,除了一件事,这些文字虽然是从她笔下流出,但对她而言却很陌生。当然,除了她自己,没有人会认为这不是她写的,可就像是孩子被抱走然后又被交还的母亲,旁人纷纷道贺,她却悚然一惊,这个婴儿虽然眉眼相似,天真无瑕如同上帝的恩赐,却不是我的孩子。这个故事里用词的方式、裁剪故事的手法,甚至是情节的走向,都与她自己的习惯有微妙差别。她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比收到丰厚报酬的私家侦探还要细心,终于找到了那一点轻微却又决定性的差别,这个故事有股扭曲原意的媚俗之气,就仿佛它知道观众是谁,观众在期待些什么,于是为此而细微地拼接、曲解、改造了原本的构想,只为满足读者内心的隐秘期待。而她在创作中向来是观照己身,并不在意他人眼光的。


她叠起这个故事,又看了眼旁边那一摞空白的羊皮纸,便无法狠心丢弃这个故事了。她草草将稿件塞进信封,例行投递了出去。可没过几天,她就收到了令人意外的录用通知。全家人都真诚地祝福了她,只有她自己能感到脸上隐约的烫意,这并不是她真心喜爱的作品,却出乎意料地得到了权威报刊的认可,便仿佛她自己的判断根本不值一提。然而她在家人和朋友前只字未提,只当苦药独自咽下,脸上满是惊喜的笑意。


等到离家去远方上学的时候,她已经彻底离不开这支羽毛笔了。每当她用其它笔写作时,确实能写出自己想要的,若是用上这支羽毛笔,不管她如何集中精力,流泻出的文字总是带上她自己都无法控制的魔力,最后的作品穿着她构想故事的衣服,却有着一颗谄媚的内核。而且,随着一个故事接一个故事从笔尖流出,羽毛笔的魔力慢慢地在增强,有时甚至能扭转她对情节走向的设想,配角失去了拥有独立灵魂的人格,主角看起来一帆风顺,可他的成功却虚假得仿佛只画了粗线条眉毛鼻子眼睛的纸面人。


可偏偏,受到欢迎的故事总是从这支羽毛笔下诞生的,这为她带回了久违的来自读者的喜爱与追捧。她就像是违心地嫁给身家丰厚却人品有碍丈夫的虚荣妻子,内心抗拒却又无法真正舍弃这表面的荣光。就算是她原本的创作风格即将被这外界的追捧彻底埋葬,她也只能在坟前撒下真挚却又无用的泪水。


在远方的新学校里,她很快便成为了校刊成员,负责人物纪实故事的习作。对于创作者而言,生活里接触的各色人等向来是难以舍弃的故事灵感来源。不管是加工真实故事还是诚实反映,作品都会显得更加粗粝而具有真实质感。在她离家之前,身边的家人在读她发表的故事的时候,经常难以掩饰脸上的那微妙的神色,仿佛从中看到了自己变形的影子。创作者的家人会宽容自己成为故事的一部分,习惯作为创作者身边人所需承受的被叙述的命运,但她的新同学与朋友并没有这样的准备。


她很快发现,即使是在写人物访谈的时候,她的羽毛笔的魔力仍未消退,甚至是更加如鱼得水。真实生活中,各人的故事可能是断续的、平稳的、缺乏戏剧冲突的,但是当这一切呈现在她笔下时,真实性退居二位,只要能够吸引读者的目光,那么她的羽毛笔就会毫不犹豫地付诸纸上,并不在意那小小的编造与歪曲。她的人物访谈大获成功,唯一的代价是,她写过的人后来并不愿和她有更多交流。她对此并不在意,因为她第一次遇上了一个让她充满强烈的探究欲望,却从没有真正看清的人。这个人便是她学校的校长。


在看到校长的第一眼,她脑子里的故事检测天线便发出尖锐的鸣叫声,这个男人的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故事留下的痕迹,她完全无法停止对他曾经经历的幻想。如果只是粗看,校长一生的履历与成就都是清晰而无可置疑的,他不仅在学校受到所有老师和同学的尊敬,在业界也有着极高的声名,将人生里的大部分时间都贡献给了学院生活,从未成家,一生都看起来光明而简洁。但是,那双蓝色眼睛就仿佛海面下的蓝洞,如果你曾看过那双眼睛,你就会明白世人所知晓的只是冰山一角,他真正的故事一定仍然潜藏在幽蓝色的海面之下,而她则想成为那个潜下海面探寻珍奇的人。


毕竟,这种人物的经历与精神世界的丰富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他的善、他的恶、他的黑暗与光明,他的野心与抱负,他的欲望与沉迷,他的挣扎与迷失,他的成就与巅峰,就像是藏在洞穴里的矿藏,创作者很难停下向深处探寻的脚步。


她一直没能得偿所愿,校长总是微笑地拒绝说,“年轻的小姐,一个无趣老年人的生活,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呢?”好奇一日日地在她心中缠绕,她没办法采访到本人,只能去搜寻各种边角材料,她曾找到过校长在学校里的成绩单、各式奖杯与学术记录与照片,隔着这么多年,少年的微笑在黑白的旧照片上仍然熠熠发光。在校长一生履历里,最让她存有疑问的则是他与对手的关系,在那段时期,他显得过于犹疑不定,但这份怀疑却无法落地到真实的证据。于是,她只能暂时放弃了探寻,只保留了一份旧照片的复本,不知是在提醒自己的挫败,还是保留身为创作者的那份好奇心,以待日后得偿所愿。


毕业后,她顺利进入了业界最为权威的报刊,自己的私人创作也广受肯定。可是,随着声誉愈来愈盛,她越来越难以放弃用羽毛笔写作,即使她真正创作了具有更私人风格的稿件,她也会陷入不受肯定的恐惧,现在的她是否还能承受稿件被扔进垃圾箱的难堪?她的读者群喜欢的是羽毛笔下那种谄媚迎合的文字,直白套路的情节,真正的她又能被多少人接受?


读者反馈信每天都能在她案头堆满一摞,她根本无法承受案头空荡荡的想象。羽毛笔在她手中越来越沉,有时她觉得它即将摆脱她的手指,自己跳到纸面上。有一天晚上,她甚至梦见自己在朦胧中听见被笔尖划过羊皮纸的沙沙声,这声音对她而言熟悉得深入骨髓,可她自己还躺在床上呀,是谁半夜在那儿写东西呢?她猛得睁开眼睛,起身下床,看见书房的台灯居然又亮了起来,她一把推开门,正看见自己的羽毛笔在羊皮纸上愉悦而飞快地滑动着,仿佛沉浸在自己的华尔兹舞步里,见她进来时,它才停下书写,向她矜持地点了点头。就在这时,她从睡梦中惊醒,奔到书房,看见自己的羽毛笔仍然安静地立在笔筒里,飞速跳动的心才安稳下来。然而她心中却埋下了深重的阴影,她是否已经彻底成为自己羽毛笔的附庸与影子?文字的世界里,她是否还活着?


然而,内心的阴影仿佛并没有对她的事业造成任何影响。而且,她还意外地得到了一张老照片,学生时期的好奇心再次被勾起。那是一张校长少年时期与另一位高个少年的亲密合影,照片上的校长笑容灿烂得仿佛树梢向阳叶子上的光线,比她以前见过的照片看起来更有少年肆无忌惮的意气。她因为羽毛笔而倍感挫败的创作欲望被这张照片再次点燃,也许,照片上的另一位少年正是校长故事的突破口。


少年的身份在她想起自己学生时期的疑问后浮出水面,他正是校长一生的对手。猜想被证实后,她兴奋得无以复加,即使是羽毛笔的噩梦也无法阻挡她的好心情。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们俩曾经有过好友关系,这里可深入挖掘的故事远远超出了她曾经的推测与幻想。顺着这条线索,她仿佛最机敏的猎人一样寻找故事的踪迹,揣摩当事人曾经的动机与心境,在迷雾与迷宫中找到故事的出路。没有人曾抱有这样的耐心,也没有人能够完成这样真实而伟大的故事讲述,除了她。


在这样旺盛激情与好奇心的驱使下,她依靠自己完成了一版对校长一生故事的讲述。这可能是她自开始写作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这里有她所喜爱故事的所有元素,欲望与迷狂,挣扎与自省,胜利与代价,巅峰与落寞。在这里,校长没有传闻中光明无暇,但有着更真实的血肉。这样的故事正是最初她提笔的理由,在故事中,所有情感与经历都能被传递出来,在人群中流传,一个故事既是一个人的故事,也是所有人的故事,有着共同的挣扎与痛苦。


可是,她的读者会喜爱这个故事吗?她的读者会相信这个故事吗?她仿佛着魔,用羽毛笔写下了另外一个版本的讲述。故事的骨架仍在,但巧妙的用词修改,细节变更,字里行间传达的趣味便大不相同,充斥着吸引目光的反转与黑白分明而平面的人物形象,谄媚地满足了读者内心的隐秘期待。然而这正是羽毛笔向来大获成功的风格,让她的读者为之着迷。


她将两个故事同时摆在桌上,心事重重地离开了书房。那一夜的睡梦格外的奇怪,黑影一分分地笼罩了她,沉沉地压在她身上,她尽力抬起头,才恍然发现,原来这是她羽毛笔投下的阴影。它正像一棵树一样,一刻不停歇地向上生长,而她却即将被黑影彻底笼罩。


 

“选哪个故事这还用犹豫吗?”哈利不太开心地嘟囔了一句。

“哈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邓布利多微笑地站了起来,看起来并无愤懑。“我想大家该散去了,斯基特小姐有句话说得不错,一个故事既是一个人的故事,也是所有人的故事。感谢大家的故事,也感谢大家前来参与我的葬礼。”

于是篝火消失,众人起身,去寻来路。

哈利在告别的最后一刻,拉住了邓布利多长袍,抬头问道,“教授,告诉我最后一点,这是真事吗?还是发生在我脑子里的事?”

邓布利多微笑地看他,“哈利,也许这是发生在你脑子里的事,但为什么那就意味这不是真的呢?”



后记:

这个故事最初的灵感来源于《公民凯恩》,我希望哈利能够主动地了解校长的一生的机会,而不是被动地从斯基特的传记里知道。最开始是打算写原著风,在神2上映前写完。现在这两个想法都没有实现。一些关于本文的梗的解释如下:

1、巴沙达说他们俩像“火与锅一样投缘”,所以有了这篇故事,这里本来还有个和气的小尾巴,但是为了符合整篇文的感觉,停在吻那里。改天发个HE版出来。

2、柜子这个梗的双关,大家应该都明白

3、布莱恩是邓布利多中间名

4、菲多是纽特中间名。

5、杰米是格林德沃青年演员名,大家都明白

6、山羊这个梗,大家应该也明白。

7、文末的对话来源于原著里哈利和邓布利多最后一次谈话,两人即将分离时。

8、夏日那个故事里有段落来自于之前写的《羊毛袜》

赶在新年前写完,还是很欣慰的,大家比较喜欢哪个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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